信件标题 | 资兴市创兴人造板污染还没去查? | ||
来信时间 | 2017-08-22 16:14:34 | ||
来信人 | 小* | ||
咨询内容 |
资兴市创兴人造板污染你们怎么还没去查,这几天他们在生产,空气中明显有着刺鼻的气味。这样的排放肯定不达标,为什么还可以生产? |
答复部门 |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回复时间 | 2017-08-28 17:35:06 | ||
满意度 | 好 | ||
答复内容 | 一、投诉情况 资兴市江北工业园创兴人造板有限公司每次开工,空气中就有一种难闻且刺鼻的气味,并且有很多灰尘,对周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听说这几天又要生产了,请环保部门去检查,看是不是排放了有毒气体。 二、调查情况 湖南创兴人造板有限公司由于原材料收购困难以及市场原因,上半年共生产24天,此次是2017年8月18日启动的生产,2017年8月23日,资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燃柴锅炉的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燃柴锅炉外排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超过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我局已对该单位废气超标排放进行立案,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处理情况 我局对该单位燃柴锅炉废气超标已立案,将依法处理。 四、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郴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资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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